等到窗外積起濃濃的夜色,幾縷雲簇著月亮升到半空,聞笛終於認清了現實:今天是不會有進展了。
他迫使右手放下手機,癱在床上,試圖入睡。
也許明天,後天……
手機鈴聲猝然響起。
聞笛一猛子坐起來,舉著手機仔細查看,是沒有備註的號碼。
竟然不是簡訊、好友申請,是直接聯繫嗎?教授是這種性格?
雖然有些疑惑,但寧可信其有,不可信其無。聞笛按下了接通鍵。
對面靜默了兩秒,仿佛是驚異他接通了電話。然後,一個熟悉的聲音傳來:「sam,好久不見。」
聞笛放下手機,掛斷電話,拉黑號碼。接著抱緊自己,使勁揉搓,消除剛剛暴起的雞皮疙瘩。
他要的是桃花,不是埋了五年已經腐爛的枯葉子!
什麼守恆定律,都他媽扯淡!生活就是接踵而至的不幸,上帝冷漠無情,尤其對他這種倒霉蛋毫無憐憫之心。
他望著窗外黯淡的上弦月。電話掛斷了,卻餘音裊裊。那聲音勾起了八月盛夏的回憶,像是旋渦一樣,一瞬間把人丟進過去的時空里。裡面是層層疊疊的記憶碎片,尖銳又耀眼。
居然已經過了十年了。
十年之前,八月盛夏,他坐了一個多小時大巴,再轉公交地鐵,來到久負盛名的省重點。太陽明晃晃地掛在天上,知了都被曬得暴躁起來,叫的跟炮仗一樣響。
他擦著汗,把行李袋放在木板床上,尼龍布被撐得鼓起來,外面扎了一圈繩子,防止拉鏈爆開。還沒等他解開結,一個頎長的身影從窗外走過。
聞笛抬起頭,看到16歲的何文軒。
這一眼,讓他心裡小小震動了一下。
高個寬肩,清爽的短髮,脊背挺得筆直,同樣是寬大的格子紋校服,黑色直筒褲,穿在別人身上灰頭土臉,這人穿著就顯得時髦洋氣。
聞笛低頭看了眼自己,褲腿灰撲撲的,校服上衣也買大了——母親說他還會長,乾脆買大一號。校服本來尺碼就大,他又瘦,穿著空空蕩蕩的。
省城的學霸就是不一樣啊。
軍訓那兩天,炎炎的日頭當空炙烤。他剛來這裡,水土不服,丟臉地成為了班裡第一個中暑的人。
他只記得站著站著軍姿,混凝土地面就旋轉起來,急朝他逼近。等他再睜開眼,就是醫務室潔白的窗簾了。
空調舒適,床鋪潔淨,旁邊坐著第一天遇到的男生。
「你……」聞笛心裡湧起一絲希冀,「你也中暑了?」
男生笑了起來:「我背你過來的,你不會忘了吧?」
聞笛感到窘迫,為那沒頭沒腦的一句話,也為了別的。
男生手裡拿著兩瓶水,看著他額頭上的汗珠流到下巴,又滴到領子上,把其中一瓶遞給他:「我叫何文軒。」
他昏昏沉沉地接過來,覺得胸口悶悶的,好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。
當時他還不知道世界上有同性戀這回事,但愛情是本能。
他抓著習題冊問對方問題,去球場看比賽。在何文軒扭傷腳之後的一個月,他打水、送飯、買點心,甚至連衣服都幫著洗了。在一個秋日的夜晚,何文軒拖著傷愈的腿,和他一起穿過校園。昏黃光照,影影綽綽,令人發沉。走到香樟樹的陰影下,聞笛突然停下來,鼓起勇氣,說我喜歡你,我們在一起吧。
對方愣了一瞬,隨即笑著說,你不知道我等了多久,我還以為你永遠不打算說了呢。
聞笛迷迷糊糊的,腦子亂成一鍋粥。他小心翼翼地問:這算答應了嗎?
男生揉了揉他的頭髮說:當然。
何文軒的父親是企業家,博信光學的。他小學就去海外交換,一口流利的洋腔洋調,開口就是時事聞,中外名家,周圍也都是法官、研究員、工程師的孩子。聞笛跟他的朋友待在一起,總覺得自己像水果攤上一隻帶泥的芋頭。
他對何文軒,喜歡裡帶了點崇拜。他覺得,像這樣家境優渥、見多識廣的天之驕子,肯定有自己的規劃和打算,每次選擇也帶著他看不見的權衡。
等他慢慢長大,見到更廣闊的天地,更完美的人之後,才驀然醒悟。
什麼權衡,就他媽是自私。
分手五年了,還能若無其事、坦坦蕩蕩地打電話問好,可見這人一點都沒變。
碰上舊日餘孽,真晦氣。聞笛躺倒,閉眼,默默祈禱,今晚可千萬別鑽進他夢裡。
還沒清靜五分鐘,手機又響起來,另一個號碼。
聞笛深吸一口氣,幸運值應該攢夠了吧,這回要不是正主……
他接通電話,熟悉的聲音傳來。「連句話都不跟我說嗎?」對面嘆了口氣,「有點傷心啊。」
聞笛翻了個白眼,這人到底有多少手機號?
大概是察覺到他又要掛斷,對面補了一句:「美國買手機卡沒有限制。」
這群富家子弟都錢多的燒的。聞笛咬了咬牙:「想說什麼快說,我要睡了。」
對面沉默下來,這片刻的時間空白讓聞笛火冒三丈。
「我很想你。」最後說了句。
「別噁心人。」聞笛警告道。
「真的,」對面說,「你在身邊的時候,我最幸福,最安穩。每次走過唐人街,看到蒸籠的熱氣,我都會想起你。還記得我扭傷的時候嗎?你幫我帶早飯,打開袋子那一瞬間的笑容,我一輩子都忘不掉……」